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

20091214歲次己酉年十月二十八日

早上送小朋友上學後,正打算出門準備上山,發現有通未接來電,是建築師。


回電後建築師說,我們這基地沒有辦法指定建築線,但可用"道路認定"方式來做,需要鄉公所出具證明書,從計畫道路(凌雲路)到建築基地這段路使用20年以上,並且這段路上有兩戶以上的門牌號碼。


嗯! 工作又來了,我們得去跟鄉公所喬出一紙證明書出來。


今天聯絡了一天,鄉公所的承辦人員並不了解這件事情要怎麼辦,甚至幾通電話後就找不到人了,本想跟承辦人員郭先生說" 我們九天玄女宮要蓋這間廟已經花了十幾年了,不會為了這點小事而放棄,既然他是承辦人員就要有心理準備,我們一定會一直找他,直到把這紙證明文件辦出來為止,如果他聰明的話,應該主動找辦法幫我們把證明書辦出來,而不是踢皮球說這怎樣那如何。" 呵!! 想了麼多,無奈承辦人員不在,一個字也沒說出去。


還是姑姑行動派,她說"明天我們去找鄉長。" 嗯! 只好這麼辦了,誰叫公所已經收了我們的錢了,他們應該得想想辦法幫幫忙吧!!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一、變更使用分區-新北市專用

本宮位於林口風景特定區,須向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提出陳情書,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為宗教寺廟專用區,經過通盤檢討會議通過,經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,才算完成。 想更了解自己所在地的狀況,可以進入新北市城鄉局網站查明,是否屬於⌈都市計畫⌋或⌈非都市計畫⌋,屬於內政部管轄或地方政府管轄。 網址...